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区属次干路、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摊群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水、人防、环保等工作的监督。

    4、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止施工扬尘,防止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5、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来京人员以及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计划生育、统计、红十字会、民事调解工作。

    8、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劳动力管理、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工作。

    9、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0、负责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2、指导和协调社区居委会工作,规范社区工作职责,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3、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4、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

    15、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16、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由1个行政单位和3个事业单位构成,1个行政单位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朝阳区双井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双井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双井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2,335.5914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418.70893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16.882500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8,418.7089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076.336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7.9687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36%;项目支出 15,988.3676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64%;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59.255114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减少1,156.224736万元,减幅5.91%,本年支出减少6,123.416570万元,减幅23.37%。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1.0132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396.7798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97%;公共安全支出(类)2,097.4643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47%;教育支出(类)21.2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1%;科学技术支出(类)1.44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25.1902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686.6450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65.8941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2%;节能环保支出(类)127.5071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4%;城乡社区支出(类)5,730.3566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61%;农林水支出(类)155.9197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8%;交通运输支出(类)17.616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396.7798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57.793838万元,增长23.61%。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190.9244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4.078438万元,增长21.9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5.570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5.570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港澳台侨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0.72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一致。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档案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7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4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地名志编纂工作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1.42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一致。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22.5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00000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2.5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20000万元,增长25.2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相关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1.38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38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097.46438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10.919385万元,增长2,323.55%。其中:

    “公安”(款)2018年度决算115.27894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433944万元,增长44.3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8年度决算2.06793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367934万元,增长21.6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980.11750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75.117507万元,增长39,502.3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道和农村地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环境建设、人口调控等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1.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一致。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0.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一致。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讲堂及未成年人及老年教育等;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4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4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4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4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信息化管理车载终端设备安装经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25.19029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7.180294万元,增长60.48%。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决算125.19029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7.180294万元,增长60.4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文化服务中心机构运转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8,686.64502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59.305029万元,增长146.27%。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95.99933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9.929337万元,增长25.2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249.20748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7.083488万元,增长5.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治理、网格化信息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538.55349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4.787490万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8年度决算139.004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9.004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促进就业工作和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经费;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11.476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476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8年度决算69.84824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9.84824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孤儿和高龄老人补贴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299.26446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9.2644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和成人职业康复,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一致。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8年度决算23.9594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95941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4,957.3313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363.951392万元,增长735.4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665.89412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7.214122万元,增长147.84%。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5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事务协管工作和病媒防制等;

    “公共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0.6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65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7.3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36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执法等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270.1911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11175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133.69102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3.69102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33.50071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3.50071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街乡健康教育、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27.50718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5.907186万元,增长7,869.38%。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27.50718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5.907186万元,增长7,869.3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道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功能疏解、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730.35666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457.613465万元,增长350.24%。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73.70844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8.078445万元,增长33.2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724.8949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49.572653万元,增长313.4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全要素示范小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4,531.75326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789.962367万元,增长510.9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老旧小区电网配电改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改造、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10、“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55.9197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5.919775万元,增长0.00%。其中:

    “水利”(款)2018年度决算6.344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344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和街乡河长制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49.5757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9.57577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环境整治、平原造林养护、“平安示范”居民小区建设等;

    11、“交通运输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7.616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223200万元,增长42.21%。其中:

    “铁路运输”(款)2018年度决算17.616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223200万元,增长42.2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铁路护路工作经费;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款)2018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一致。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977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27.7977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7.7977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7.797773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7.7977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7.79777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087.9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152486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41942万元减少3.88945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 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540000万元减少3.54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2018年未开展任何形式的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9.15248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501942万元减少0.3494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 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9.15248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501942万元减少0.34945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7203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54.57318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44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443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8,796.351583万元,其中:汽车16辆,278.781382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2134.12万元。项目资金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经费、公益事业经费和党建经费。其中:机构运转经费主要用于发放社区工作者薪酬、确保社区正常办公秩序,公益事业经费主要用于举办跟居民生活相关的活动。公共服务经费党建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党建项目研究等。本街道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专款专用,顺利完成各项工作指标,有效保障基层党组织的有效履职和社区机构正常运转。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决算金额0.000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pdf